教育交流.校友會

每年相聚相見 當然細說細數

最新活動

 

2023-2025年度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通知

日期

項目

備註

2023年5月11日(四)

透過學校網頁公告校友有關校友校董選舉

 

2023年5月11日(四)至

2023年5月24日(三)

提名期限及遞交參選表格

相關文件

2023年5月25日(四)

透過學校

網頁公布候選人資料

 

2023年6月9日(五)

下午2時正至下午4時30分

投票日及投票時間

投票地點:基慈小學1/F

 

2023年6月9日(五)

下午6時正

點票及公布結果

地點:基慈小學1/F

 
 

2023年6月9日(五)

透過學校網頁公布結果

 

2023年6月10日(五)至

2023年6月16日(六)

其他候選人以書面具原因提出上訴期限

 

 

校友會全名:

 

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
The Alumni of CCC Kei Tsz Primary School

 

校友會簡稱

基慈校友會AKTPS
會徽

 

成立簡介

1999年5月初王秀貞校長、顧小燕校長與高耀基校友開始籌組校友會的工作
於2001年11月8日,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及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籌備委員會正式定名了。委員們的任務是
結集校友組織校友會,協助學校發展。我們計劃將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九日聯絡舊生回校聚會,並於二零零二年度夏秋間正式
成立校友會。委員將開設的銀行戶口定名為「基慈校友籌委會」,暫由校方代收經費
2002年6月29日為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成立大會及委員就職典禮

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會章

(二零零二年六月修訂)

第一章:定義 --- 在本會章中,
1.1 「本會」指「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
1.2 「校友」指「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
1.3 「執委會」指「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執行委員會」
1.4 「執委」指「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執行委員會之執行委員」
1.5 「母校」指「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

第二章:總綱
2.1 名稱:「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校友會」。
  “The Alumni of CCC Kei Tsz Primary School”
  略稱﹕「基慈校友會」及 `AKTPS’ 。
2.2 會址:本會會址為「香港九龍慈雲山慈雲山道慈雲山警署對面」
2.3 宗旨:本會為一非牟利組織,其宗旨為;
  2.3.1 使校友與母校間保持緊密聯繫;
  2.3.2 協助母校推動教育服務工作;
  2.3.3 促進校友間之了解和友誼;
  2.3.4 研究及推動一切與本會會員福利有關之事宜。
2.4 會務年度:由每年周年大會結束後開始,至下次周年會員大會結束止。

第三章:會員
3.1 會員資格:
  3.1.1 師長會員﹕凡為母校的校長及老師。
  3.1.2 普通會員﹕凡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畢業或肄業者。
3.2 會員之義務:遵守本會會章及服從各項議案。
3.3 會員之權利:凡本會會員均有被選權、提議權、表決權及罷免權,並可參加本會活動。
而一切 舉行的活絕不能抵觸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

第四章:組織
4.1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之權力機關,大會休會期間,以執委會為最高之權力機關。
4.2 會員大會每年推選委員八人至十二人組織執委會,委員中互選定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書記二人、司庫二人、康樂二人、總務一人、會員事務一人及特任委員(人數不限),均為義務任職,以二年一任,連選得連任。
4.3 會員大會的職權如下:
  4.3.1 通過或修改章程。
  4.3.2 選舉各執委及有需要的委員。
  4.3.3 檢討及執委會之會務及財務報告。
  4.3.4 決定會務方針。
4.4 執委會之職權如下:
  4.4.1 執行會員大會及特別會員大會之決議。
  4.4.2 處理日常會務。
  4.4.3 稽核本會一切賬務,審查委員及會員有無違章及瀆職事宜。
4.5 各委員之職權如下:
  4.5.1 會長:為本會之代表,指導委員執行會務及主持一切會議。
  4.5.2 副會長:協助會長辦理會務,如會長缺席、請假或離職時,則代理其職務。
  4.5.3 書記:處理本會所有人事安排,並負責來往書信及其他文書,紀錄會議,保管檔案文件。
  4.5.4 司庫:處理本會金錢之收支,每年編造結算表,經執委會審核,提交會員大會通過,所有會款,
須存入執委會指定之銀行戶口,提款須由會長或副會長及司庫或書記四職位其中之二人聯署方
得生效。
  4.5.5 康樂:處理各項康樂事宜。
  4.5.6 總務:負責處理一切庶務。
  4.5.7 會員事務:負責校友會及會員資料之事項,並包括招幕新會員及續會事項。
  4.5.8 特任委員:以通才的特性負責協助本會會務運作。其功能為補充或代替缺席執委會會議之執委工作。
特任委員沒有投票權,但有動議權利。若有執委缺席執委會會議,特任委員可於會議期間在主席的委任下代表該缺席執委,並享有該缺席執委之一切權利﹔唯不能代表會長、副會長、書記及司庫。

第五章:財務
5.1 財務年度:與本會之會務年度相同。
5.2 本會收入:
  5.2.1 本會可收取會員入會費及捐款。
  5.2.2 本會亦可接受並收取各種認捐、捐贈、禮物及饋贈。
5.3 會費及捐款之運用:本會之收入由執委會管理,供以下用途 ---
  5.3.1 文具及郵費;
  5.3.2 為本會所有會員提供福利;
  5.3.3 向母校捐贈;
  5.3.4 成立及管理有需要的校友會基金﹔
  5.3.5 維持來往戶口,如周年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要求審核賬目,則核數費用將由本會基金支付
5.4 支票及財政文件之簽署:會長、副會長、司庫及書記有權代表本會簽署支票及所有財政文件。
其簽發支票的優先 次序及準則如下:
  5.4.1 第一準則:由會長及司庫二人署名聯同蓋上本會印鑑之支票及財政文件,均屬有效。
  5.4.2第二準則:由會長及書記二人署名聯同蓋上本會印鑑之支票及財政文件,均屬有效。
  5.4.3第三準則:由副會長及司庫二人署名聯同蓋上本會印鑑之支票及財政文件,均屬有效。
  5.4.4 第四準則:由副會長及書記二人署名聯同蓋上本會印鑑之支票及財政文件,均屬有效。

第六章:會章之修改
6.1 經周年大會或為修改憲章而召開之特別會員大會出席會員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方可增加、取消或修改本
憲章的任何部份。
6.2 建議修改事項應於會員大會前七天公佈。
6.3 解釋權:會長代表執委會,擁有本會章唯一之解釋權。

第七章:解散
7.1 如要解散本會,必須召開一次專為討論此事而舉行之特別會員大會,在特別會員大會中,如出席特別大會並
投票的會員以五分之四票數通過,本會可依章解散。
7.2 本會財產及物業之處理方法由根據本章第 7.1 節而召開之特別會員大會決定。

校友會宗旨

1. 使校友與母校間保持緊密聯繫;
2. 協助母校推廣教育服務工作;
3. 促進校友間之了解和友誼;
4. 研究及推動一切與本會會員福利有關之事宜。

 

會員資格

1. 師長會員﹕凡為母校的校長及老師。
2. 普通會員﹕凡中華基督教會基慈小學畢業或肄業者。

登記入會手續

基慈校友會入會/續會/更新資料表

* 凡在基慈小學肆業或畢業的校友,均可登記入會
* 請下載「校友資料登記」傳送給本會,或到母校填寫入會表格,或掃瞄以下QR Code
* 如個人資料有更改,請在修改有關資料,再傳送本會



2023年12月的「校友師生重聚日」的片段剪影

  我們每年會於12月首個星期日舉辦校友重聚日。校友重聚日節目豐富,有分享美食的「燒烤聚餐」、大展歌喉的「我感唱、你敢讚」、比拼球技的「定點射籃挑戰」及「乒乓球友誼賽」、發揮創意的「氣球花獻母校」、「黏土手工樂」和緬懷美好回憶的「回顧昔日照片」及「參觀校舍」活動,招聚校友師長聚首一堂。

   
 
「燒烤聚餐」、「氣球花獻母校」、「黏土手工樂」活動,師生一起暢談、進行手工製作。
籃球、乒乓球比賽:大家一起較量一番!
 
唱出校友深情!越唱越好心情!  
重聚、重遇、重拾往昔的喜與悲,一起再踏前路!